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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时限
发布日期: 2017-11-27  信息来源:中国天气网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流程图

 

事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定期检验及依据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收费标准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是指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至审批办结的时间

办理条件

一、符合大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相关子规划;
二、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
三、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四、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市国土局提出申请;
二、市国土局受理;承诺时限:即办 ;
三、受理部现场踏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四、出具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影像图,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五、地籍确权,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市国土局组织召开会审会议并会签形成预审决定,疑难或重大事项须经局长办公会决定。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七、出具用地预审意见,需加盖公章。承诺时限:即办 ;

是否需要
窗口确认

认定前置要件

 

是否需要
现场勘察

 

业务咨询电话

0459-4671791

 

业务咨询邮箱(网址)

 

gtsl4671887@163.com

邮寄地址

大庆市东风新村政西街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收)

审批所需附件材料名称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国土资源部统一格式)
2、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正式文件),主送单位为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的依据和必要性、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建设规模、总投资等)、拟选址占地情况(总用地规模、拟用地类型、各功能分区等)、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用地面积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拟用地是否符合供地政策等;
3、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
4、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需提交由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方案;
5、涉及实地踏查论证(占用基本农田、耕地规模较大,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以及节地评价(无土地使用标准或需超标准使用土地的建设项目)的,应提供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专项报告、专家实地踏查论证意见以及节地评价意见;
6、根据申请材料不能审核用地定额,则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章节)或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说明;
7、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审批所需
附件材料
样表名称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备注

(1)请仔细阅读告知单内容,并将材料准备齐全后上传到网上系统点击下一步开始申请。
(2)须送达原件的材料,按照邮寄地址邮寄或送达到市国土局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3)选择最后审批决定文书打印纸张的形式:“普通纸质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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